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森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22********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82民初6733号 |
案号 |
(2020)鲁0282执4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苗森明、蓝守桂共同偿还王淑英借款本金180 000元及利息127 000元(截止到2019年5月6日)。自2019年5月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苗森明、蓝守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王淑英借款本金30 000元,自2020年起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偿还王淑英借款本金30 000元直至借款本息还清。如苗森明、蓝守桂有任意一笔逾期还款,王淑英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5 905元,减半收取2 952.5元,由王淑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