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81********01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581民初6981号
案号
(2020)豫0581执40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鹏飞欠原告艾祥辉借款本金40000元。被告张鹏飞于2020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艾祥辉20000元;于2020年11月10日前给付原告艾祥辉20000元为清。上述协议如有一期不按期履行则将剩余部分全部一并执行;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艾祥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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