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81********0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81民初6981号 |
案号 |
(2020)豫0581执40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鹏飞欠原告艾祥辉借款本金40000元。被告张鹏飞于2020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艾祥辉20000元;于2020年11月10日前给付原告艾祥辉20000元为清。上述协议如有一期不按期履行则将剩余部分全部一并执行;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艾祥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