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吉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4********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5民初2049号 |
案号 |
(2020)桂0125执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吉庆承认尚欠原告李凤英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以实际借款本金分段计算,从2017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自愿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19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1000元,直至借款本息偿清止;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被告李吉庆自愿全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