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吉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5民初2049号
案号
(2020)桂0125执9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吉庆承认尚欠原告李凤英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以实际借款本金分段计算,从2017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自愿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19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1000元,直至借款本息偿清止;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被告李吉庆自愿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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