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先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21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520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6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黎先妹返还原告成后永不当得利款人民币50000元,定于2019年12月1日前给付12 500元,于2020年6月1日前给付12 5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给付12 500元,余下12 5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还清;二、原告成后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1610元(原告已预交),调解减半收取即805元,由原告成后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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