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史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21********3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5民初1564号
案号
(2020)桂0125执10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史伟承认尚欠原告上林县伟文水泥零售部货款20000元,并自愿定于2020年8月22日前偿还10000元,余下货款10000元定于2020年9月22日前偿清;二、被告李史伟自愿向原告上林县伟文水泥零售部支付逾期利息1500元,并自愿定于2020年9月22前付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被告李史伟自愿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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