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岩市华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802民初3944号 |
案号 |
(2018)闽0802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严淮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池支行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合同期内利息3787.27元;并支付从2016年6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以15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448‰计算的利息。二、被告陈鸿铭、吴荣富、陈雁雄对被告严淮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陈鸿铭、吴荣富、陈雁雄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严淮江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时间 |
2018-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奕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7395166899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岩市福三线牛坑公路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