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6********1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727民初2472号
案号
(2020)豫1727执13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尹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26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案受理费37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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