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富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3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328 民初 1279 号 |
案号 |
(2020)黔2328执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富豪自愿于 2020 年 1 月 25 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黄洪兵借款本金 50000 元、利息 9960 元,本息合计 59960 元。二、若被告刘富豪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则由被告刘富豪向原告黄洪兵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并以借款本金 50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 月 9 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利息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 1050 元,减半收取 525 元,被告刘富豪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