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盘锦永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大洼民二初字第00485号 |
案号 |
(2016)辽1121执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盘锦大洼县中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人民币200万元;从2014年8月15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付清日止。二、被告盘锦永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案件受理费24112元(已预交),退回原告12056元,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承担12056元;保全费5000元,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1-14 |
发布时间 |
2016-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学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00755773300E |
登记机关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1-5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