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盘锦永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57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大洼民二初字第00485号
案号
(2016)辽1121执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洼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盘锦大洼县中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人民币200万元;从2014年8月15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付清日止。二、被告盘锦永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案件受理费24112元(已预交),退回原告12056元,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承担12056元;保全费5000元,被告盘锦永信达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6-01-14
发布时间
2016-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学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755773300E
登记机关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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