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6********0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1民初490号
案号
(2020)粤0111执13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执行人戴建华支付申请执行人广东金沓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2006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物业服务费3537元及违约金707.4元;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4244元为基数,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2020年8月19日)起算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9月24日,合计27元);三、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一至三项暂共计4271.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9-28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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