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成达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71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81民初5436号
案号
(2020)辽0181执17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成达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段文彦工程款3,696,932.00元及利息(从2011年8月8日起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42,320.00元,评估费29,374.00元,共计71,694.00元,由被告沈阳成达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民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8-07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81667189083K
登记机关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民市经济开发区东营北一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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