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海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2********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4948号 |
案号 |
(2020)豫1702执5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汪海江欠原告郑根生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10万元共计40万元,被告汪海江愿意在2019年9月1日前返还原告借款20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返还剩余借款20万元。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如期足额履行,被告应自逾期还款之日止以当笔逾期还款本息为基数,按月利率1%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