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40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23民初897号 |
案号 |
(2020)豫1723执1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许原告张某某与被告万某甲离婚。二、婚生女孩万某乙由被告万某甲抚养,原告张某某从2016年4月18日起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2170.5元,于当年的12月30日支付,直至万某乙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某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