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吉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7********2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85民初1204号 |
案号 |
(2020)鲁0285执2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吉涛支付原告陶平货款50000元:二、被告崔吉涛支付原告陶平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8月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陶平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陶平负担575元,被告崔吉涛负担5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