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1********3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105民初2369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46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出具(2020)鲁0105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25万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计算后扣除9.5万元,扣除后如有剩余再自25万元本金中扣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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