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金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9********0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4民初252号 |
案号 |
(2020)闽0924执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赖金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夏炎借款本金2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3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由赖金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