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春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30********1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2501民初408号 |
案号 |
(2020)内2501执3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石春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陈建泼借款590000.00元,案件受理费5600.00元、公告费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