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531********2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31民初1156号
案号
(2020)内2531执3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隆化世光石材有限公司货款77841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10月6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8年7月6日)。 案件受理费2096元,减半收取1048元,由被告张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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