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柳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2********3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柳城民一初字第1678号 |
案号 |
(2020)桂0222执恢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有明欠原告韦顺民借款本金51000元及利息10000元,被告谢有明自愿定于2016年1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在2016年4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6年8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7年4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剩余欠款11000元在2017年8月30日前偿还完毕;二、若被告谢有明在履行偿还欠款过程中,有任何一笔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则原告有权就本案全部债务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韦柳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告韦顺民自愿放弃对被告兰玉春的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被告谢有明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