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刚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8********1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423民初3744号 |
案号 |
(2020)甘0423执1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刚芹赔偿原告王万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8482元。按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王万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孙刚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