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丽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28********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21刑初66号 |
案号 |
(2020)琼9021执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洪天贻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年 1月 19日起至 2022年 9月 1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邓丽璇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年 1月 19日起至 2020年 11月18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三、继续追缴被告人洪天贻违法所得人民币 136091.73元,被告人洪天贻、邓丽璇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 252857元,退还给被害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