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荣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8********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8民初6525号 |
案号 |
(2020)豫1528执1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佘明强欠原告李洪青借款2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1.6%计算,自2019年4月1日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定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27万元,按年利率21.6%计算十个月),定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21万元,按年利率21.6%计算一年),定于2022年1月31日之前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15万元,按年利率21.6%计算一年),余款9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9万元,按年利率21.6%计算)定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一次性偿还。二、被告佘明强欠原告李洪青利息11880元(按本金33万元,按年利率21.6%计算2019年2月、3月两个月利息),定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偿还。三、被告钱荣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被告佘明强、钱荣进必须保证按期还款,若未按期还款,原告李洪青有权对上述债权提前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