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9********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727民初5594号
案号
(2020)豫1727执10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管磊偿还原告杨建功款80000元及利息(自2012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为115200元;2018年10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02元,由被告管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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