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传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9********3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829民初2438号
案号
(2020)鲁0829执2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调解书达成之日,被告高建设、高传军、孙步云尚欠原告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7619.50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告高建设、高传军、孙步云偿清全部借款本金。上述借款利息,由被告高建设、高传军、孙步云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不低于1000元,于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利息不低于1000元,直至还清相应利息。二、其他没有争议。案件受理费1120元,由被告高建设、高传军、孙步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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