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蓝海水产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5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0108民初12483号
案号
(2020)琼0108执38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海南蓝海水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苏超超返还人民币 4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30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海南蓝海水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8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小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665133772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工业开发区工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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