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丽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5********41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611民初1122号
案号
(2020)豫0611执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淇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鹤壁隆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偿还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2183344.89元并支付违约金436668.98元;对鹤壁隆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抵押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2000000元限额内有限受偿;王文博、耿根忠、唐丽娟、牛长涛、李强、柴相杰、王会兵在20000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776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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