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2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125民初254号
案号
(2020)内0125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被告孙志强归还原告郑占宙借款本金210000元,利息88000元,共计298000元,款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作为了结。如逾期未归还借款,按月息2分从2020年6月1日起继续支付利息直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2885元,由被告孙志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