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125民初254号 |
案号 |
(2020)内0125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告孙志强归还原告郑占宙借款本金210000元,利息88000元,共计298000元,款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作为了结。如逾期未归还借款,按月息2分从2020年6月1日起继续支付利息直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2885元,由被告孙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