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3********12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223民初526号 |
案号 |
(2020)辽1223执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健和被告宋丽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县支行借款本金399725.12元,并给付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利率按年利率10%计算,从2019年5月6日计算至2019年6月5日;以399725.12元为基数,利率按年利率13%计算,从2019年6月6日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止)。二、被告肖振芳和被告徐淑芬对该借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如被告肖振芳和被告徐淑芬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健和被告宋丽丽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96元,由被告徐健和被告宋丽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