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1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112民初4456号 |
案号 |
(2018)鲁0112执19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涛、宋慧霞共同偿还原告田晓慧借款本金1623218元;二、被告刘涛、宋慧霞支付原告田晓慧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1623218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3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息24%计算,扣除被告已偿还的2万元利息。以上一、二两条所判款项,均限被告刘涛、宋慧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蒋君、杨祥、山东姜仔鸭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东营君祥世佳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一、二两条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408元,由七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24 |
发布时间 |
2018-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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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5673183016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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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济南市北园大街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