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6********1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5民初773号
案号
(2020)甘0725执1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叶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高芝芸借款10000元、利息6200元(本金10000元,月息2分,2016年6月4日至2019年1月3日)并息随本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叶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