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9********0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14172号 |
案号 |
(2020)豫1702执4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刘文胜、李丽应立即停止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从原告任应东所有的位于驻马店市纬二路中段南侧置地天中第一城南苑59号楼东3单元13层1306室房屋搬出(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1235号)。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刘文胜、李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