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5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26民初1751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素华、夏涛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2月14日,按月利率8.3376‰计算(扣除至2020年5月6日已归还的利息9485.55元);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12.5064‰计算;二、被告夏守锋、陈禹豪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丁素华、夏涛、夏守锋、陈禹豪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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