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5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26民初1751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素华、夏涛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2月14日,按月利率8.3376‰计算(扣除至2020年5月6日已归还的利息9485.55元);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12.5064‰计算;二、被告夏守锋、陈禹豪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丁素华、夏涛、夏守锋、陈禹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