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6********0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5民初1640号
案号
(2020)甘0725执11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凯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晓林代偿的借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57614.5元;二、驳回原告王晓林要求被告贾福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4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840元,由被告贾凯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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