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3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83民初1150号 |
案号 |
(2020)鲁0983执16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陈立泉、朱海燕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394493.02元及利息,以本金394493.02为基数,自2020年4月14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方式计算至付清止2、支付代理费20000元3、对抵押房肥房权证新城字第0036748号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一、二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有利费3671元、保全费2534元由被告陈立泉、朱海燕承担。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