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3********5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02民初2695号 |
案号 |
(2020)鲁0602执39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49553.48元、零售利息14720.78元、现金利息101.58元(暂计至2015年10月23日),同时自2015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