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3********5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602民初2695号
案号
(2020)鲁0602执39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49553.48元、零售利息14720.78元、现金利息101.58元(暂计至2015年10月23日),同时自2015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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