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连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2********28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730民初595号
案号
(2020)黔2730执8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石连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刘才学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共计52 620.4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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