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01********2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02民初5887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1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野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罗昌贵工程款73572.2元,并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