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5********4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萍仲网裁字第1094号 |
案号 |
(2020)闽0125执1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 方锐 向申请人 萍乡唯渡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息2016.67元;支付自2018 年06 月10日至2018 年 07 月 26 日的违约金60元,后期以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 计算至还清该款之日止。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仲裁服务费 41.32 元。 3、本案仲裁费 45 元(已由申请人缴纳)由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1、2、3项合计被申请人 方锐 应支付人民币 2162.99 元给申请人 萍乡唯渡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逾期违约金后 期以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该款之日止)该款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付清。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