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82********4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82民初4089号 |
案号 |
(2020)豫0782执3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郭华伟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44000元(息至2020年6月30日),并按照月利率2%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该笔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马强、闫瑞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郭华伟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6%支付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该笔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