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丽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9********5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4民初736号 |
案号 |
(2020)闽0924执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胡润英同意苏江福、苏丽琴分期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0年8月23日尚欠利息15600元,此后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即2020年8月23日前还清利息15600元,此后每月23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全部尚欠借款本金的到期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苏江福、苏丽琴同意若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胡润英有权对尚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612.00元,减半收取1306.00元,由苏江福、苏丽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