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8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82刑初99号 |
案号 |
(2020)鲁1482执1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2017)鲁0982刑初第409号刑事判决书主文对被告人于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宣告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于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原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因抢夺罪先行羁押的8个月21日折抵刑期8个月21日,即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4年12月24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于强继续退赔被害人张爱南经济损失128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