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01********0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02民初7349号
案号
(2020)豫1502执28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周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惠安东借款622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息两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55元,由被告周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