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01********0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02民初7349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28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惠安东借款622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息两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55元,由被告周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