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涞水县亚坤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69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23民初1299号
案号
(2020)冀0623执5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涞水县亚坤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10万元及计算至2017年9月23日的利息4297503.76元,共计11397503.76元;2017年9月23日以后的利息以71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14625‰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二、如被告涞水县亚坤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书第一条确定的债务,依法拍卖、变卖李元元位于涞源县108国道南侧房屋(涞源房权证涞源县字第32214号),原告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所得价款内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185元,由被告涞水县亚坤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235869076373
登记机关
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九龙镇北龙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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