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少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81********6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81民初125号 |
案号 |
(2020)豫0381执22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执行被申请人洛阳市格蕾特办公机具有限公司偿还拖欠申请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8年3月6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履行时扣除已付利息358320.31元)。二、对被申请人洛阳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人民东路1号1幢401、301、101、102、103号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洛房权证市字第00302716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02717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02719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02720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02477号)进行处置,由申请人在第一项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三、执行被申请人洛阳市格蕾特办公机具有限公司、洛阳市美特办公机具有限公司、任新保、石幸峰、石少华、司马康喜偿还拖欠申请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从2018年5月11日计算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偃师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