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3********6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02民初3864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2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敦斌、杜丽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偿还原告周子军借款本金58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4800元,由被告张敦斌、杜丽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