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柴卫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7********6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27民初3252号 |
案号 |
(2020)豫0527执恢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柴卫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卢磊借款82168元并自2018年8月10日起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还清款之日止(支付时扣除利息3000元);二、被告丁晓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卢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