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柴卫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7********6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527民初3252号
案号
(2020)豫0527执恢1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柴卫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卢磊借款82168元并自2018年8月10日起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还清款之日止(支付时扣除利息3000元);二、被告丁晓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卢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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