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洪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3********2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622民初601号
案号
(2020)鲁1622执8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洪磊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车辆修理费208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7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信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3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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