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成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温永刑初字第01011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38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林成龙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4日止。)二、追缴被告人林成龙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12000元(包括已支付给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0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责令被告人林成龙退赔赃款人民币60000元,返还被害单位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民委员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