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02民初1857号 |
案号 |
(2020)川1702执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海涛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向原告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川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2017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27日按年利率8.55%计算利息;2019年6月28日至还清借款本金时止按年利率12.825%计算利息);二、被告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川区支行对被告黄昌柏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巷2号二区2栋1层10号房产在折价或者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川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