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超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7********4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6民初6334号
案号
(2020)黔0526执20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耿超伦分期偿还原告李红琴借款3800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18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被告耿超伦未按期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李红琴可就全部剩余标的款申请一并执行。案件受理费375元由被告耿超伦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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