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超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7********4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6民初6334号 |
案号 |
(2020)黔0526执2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耿超伦分期偿还原告李红琴借款3800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18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被告耿超伦未按期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李红琴可就全部剩余标的款申请一并执行。案件受理费375元由被告耿超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